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省汛期灾害预防 工作视频会议
8月27日,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省汛期灾害预防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入研判当前形势,对汛期灾害预防工作再提醒、再强调、再督促。会上省气象局通报了近期天气情况,西宁、海东、同仁、贵南4个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围绕汛期灾害预防和下一步举措进行交流发言,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宋积珍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入汛以来,全省遭遇多轮降水过程,呈现出范围广、时间长、落区重叠的特点,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调度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汛情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各地区严格落实“五级”包保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坚决落实“双叫应”机制和“关、停、撤、转、巡”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未发生因洪致人员伤亡事件,防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虽然已结束,但从近年我省气候特点看,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风险较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28日至9月15日,我省东部地区将呈现高温高湿天气,午后至夜间强对流天气频繁,9月3日至4日、7日至8日将有两轮降雨过程,需严密防范。
会议要求,要保持应急状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继续保持汛期工作状态和工作机制,慎终如始做好值班值守、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巡查排险、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底线,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要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条文的学习领会,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和“五级”包保责任制。强降雨过程中,各级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压实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责任上肩、履职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防御关键措施。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预报的精准度,提出切实可行的防御指南。严格落实《青海省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实施意见》,适时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双叫应”机制,根据风险类别和预警级别,精准研判,精准实施“关、停、撤、转”措施,在“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危险区域,精准合理确定转移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避险安置。要强化应急值守。汛期各级政府带班领导必须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发布黄色、蓝色暴雨预警期间,影响区政府防汛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发布红色、橙色暴雨预警期间,影响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有一人在岗值守。各级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汛期领导带班、巡查排险、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坚决避免出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回流等现象,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玩忽职守等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目前,我省仍处于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后期仍将有多轮降雨过程。下一步,省防减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防汛办、省应急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绷紧防汛抗洪这根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点对点指导重点地区落实“双叫应”和“关、停、撤、转、巡”措施,对重点部位持续开展巡查防守,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县级,省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