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废止《青海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西州、海北州应急管理局,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4日,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应急〔2019〕第34号),其中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内容,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法定职责。经研究,废止《关于印发<青海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应急〔2019〕第34号)。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