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四高举措”助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新的重大事故的政治责任,从专项部署、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等四个方面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助力全市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
高站位专项部署,推动各项重点任务铺开落实。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应急局长工作推进会以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极端天气应对视频调度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批示要求,详细安排重点时段工作任务,同时成立督导组、暗访组、专家组深入基层一线,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帮扶指导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和服务工作,全面层层压实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责任。
高标准健全体系,推动监管责任链条拧紧系牢。切实发挥市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市政府领导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印发《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20项具体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在2021年印发的《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定《西宁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能力和水平。
高要求专项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教育、春运和道路交通、消防等10个重点领域,制定《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预警提示信息,全力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督导检查28553次,检查单位72467家,发现隐患18536项,立即整改16389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90份,警示约谈企业260家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8家,全市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高水平管控风险,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到底见效。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全闭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厂中厂、新型旅游业态、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对标专家指导服务、明察暗访交办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双向告知、警示约谈等手段,落实三天一通报、一周一督办、约谈追责等机制,推动形成发现、纳管、整改、复查的整改闭环,提高监管成效。截至目前,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14项,约谈生产经营单位12家,市县联动对47家生产经营单位132项隐患实施双向告知。积极落实执法检查,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形式,强化执法震慑警示,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兼顾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符合免罚情形和条件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约谈告诫、预警提示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417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192项,立案查处132起,对18家生产经营单位34项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行为实行包容免罚。